Tuesday, June 16, 2009

2009 TM activities


Fu Sheng Wu Liang Tian Zun, May Heavenly Blessings be with you.

Taoist Mission will be organizing a series of classes and activities for the remaining of the year.
We welcome you, your friends and fellow family members to actively participate. Please contact our Secretariat at 6295 6112/3 for further enquiries.
For more info, Please refer to : http://www.taoism.org.sg/2009activities.pdf

Secretariat – Taoist Mission (Singapore)
11 June 2009

大师讲道 (一) 炫耀和养晦

大师讲道 (一)

炫耀和养晦

陈莲笙

改革开放以后,人民群众在生活上真正得到了实惠,收入增加,于是经常听到一些人的议论,说某地某时,有人大摆筵席,每桌8888元。也看到一些新闻报导,称某些精品名牌,专供大款,一个手表售价高达几十万元,一个钻戒售价高达几百万元云云,照样有人光顾,一销而空,等等,等等。   

这些议论和消息,对于我这样的道门中的人,是没有任何意义的,听了只是淡然一笑而已。但是,对于民众却有相当影响,因为它提倡一种炫耀财富,鼓励贪欲,刺激不择手段攫取财富,挥霍财富的价值观念和伦理准则,具有一定副作用。   

这里,我想从“炫耀”和“养晦”关系的角度说点想法。   

所谓“炫耀”是就人际关系而言的,也就是对别人的炫耀,生怕人家不知道。当然炫耀,就要有“本钱”,这个本钱,人和人并不一样,有人炫耀权势,有人炫耀地位,有人炫耀才学,有人炫耀金钱,现在社会上较为普遍的则是炫耀财富。就炫耀的人来说,其目的无非是想得到人家的赞扬、歌颂、羡慕,以求得心理自我满足。当然,具有这类心理的人,大多是贫穷够了,压抑久了,一旦口袋里鼓起来,就要求发泄一下长期在贫穷和压抑下受到的煎熬,这是可以理解、可以同情的,而且一旦渲泄满足以后,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会继续象穷人那样省吃俭用,并且收敛起来。但是,如果一个人以追求财富为生活目的,并且以炫耀财富为享乐手段的时候,那就不是为了心理上的自我满足,一而是为了在心理上榨取别人和欺压别人了。这种人在行为上当然也会不择手段的榨取别人和欺压别人。   

《道德经》第五十三章说,“服文采,带利剑,厌饮食,财货有余,是谓盗夸。盗夸非道也”。意思是说,穿戴华贵,饮食奢侈,使用最贵重的器具,口袋里财富鼓鼓的,都不符合道,也不是有道的人应该做的事。学道的人不是不要财富,生活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里,口袋里没钱是不能吃饭、穿衣和坐船乘车的。但是学道的人应该明白的是财富是天下人共同创造的,因此,应该为天下人共同占有,共同享用。这就是《太平经》里所阐述的“太平”社会的理想, 《太平经》把那些掠夺财富,占为已有的人比喻作米仓里的老鼠,就是说天下的米是天下人共同劳动的成果,批评老鼠不劳动而占有天下的劳动。在当今的社会里,有没有不劳而获的人,不能说没有,但是绝大多数都是劳动致富,只是劳动的类型不同,有的脑力,有的体力,有的生产,有的销售,有的贩运,这些都是劳动,都应该得到尊重。

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我们值得安慰自己的,值得让别人知道的是我们诚实的劳动,有智慧的劳动,而不是这个劳动的一种成果一财富。 《道德经》的第三十四章说“功成而不名有”,这就是说,我们学道的人追求的应该是“功成”,而不应该是“名有”,事业的成功,目标的达到是主要的,而至于功成以后会“有”些什么,这不是目的,而且不应该放在首位,“少则得,多则惑”。得到的“有”多了,人的本性就会迷惑,方向就会迷惑,道德就会迷惑。至于说,有人拿了“有钱、有车、有房”来炫耀,那就更不屑一顾了。《道德经》第五十八章说到,“是以圣人,方而不割,廉而不刿,直而不肆,光而不耀”。圣人有光辉,那是他的德行和功力自然发出来的,然而圣人却不向人炫耀自己的光辉,这就是“光而不耀”,也就是“养晦”、“韬光”,不仅不向人炫耀,而且要主动地、自觉地收敛自己的光辉,不使耀人眼目。   

我以为,首先,之所以有光辉而要韬光养晦”,是因为为了获得更大的成功。《道德经》第五十九章称“治人事天,莫若啬”。啬,不是吝啬,而是收敛的意思,收敛自己的精力、财富和一切耀人眼目的东西,不做天下先的事,脚踏实地,一步一个脚印地奔成功之路,这样才能获得成功。“以其终不为大,故能成其大”,就是这个意思。喜欢炫耀的人,总喜欢把自己的“小”说成“大”,其结果不仅不能成“大”,连“小”也会葬送。有的人还有一种心理障碍,说过几次谎话便觉得它是真实的。因此,炫耀的人,便会误以为自己是真的百万富翁,天下巨人一样,这种人当然不会有好下场。一旦牛皮截穿,剩下的就什么也没有了。而不炫耀的人、韬光养晦的人,就可以在人们不知不觉之中,做出成绩,取得成果,最终“成其大”。所以,“养晦”有它的思想基础,就是道家的世界观和人生观,其目的就是为了取得更大的成就。   

其次,之所以有光辉而要“韬光养晦”,是因为为了防止旁人的妒意和谋害。不论是权势、地位、才学,或者是财富,人间社会中人与人都不一样,这种差距随着社会的发展还会越来越大。把有能力和有财富的人剥夺了,使其同无能力和无财富的人一样,这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,是弊大于利的。因此,差距是客观存在的、合法合理的。但是,人与人对此的态度并不一样,有人承认,有人发奋,有人拼搏,也有人妒意,有人眼馋,有的就挺而走险,企图把别人的能力和财富据为已有。在这种社会环境里炫耀自己就只能把自己暴露在明处,使自己丧失保护自己的能力。有时听到有人遭到暴力抢劫,其原因之一就是戴着贵重的首饰,被人砍了手指,拉坏耳垂,撕破衣服,或者在公共场合露出钱包,被人盯住,到人烟稀少,遭到暗算。其结果都是被害,而其原因之一就是自己的炫耀。   

其三,之所以有光辉而要“韬光养晦”,也是因为为了培养有独立能力的下一代。现在的家庭都是一个孩子,因此孩子受到宠爱比过去任何时代都要多,受到家庭生活的影响也深刻而复杂得多。如果我们在孩子面前炫耀,孩子就既是,第一个接受炫耀的对象,又会回头以父母的炫耀作为资本去向别的孩子炫耀。过去孩子中间有比谁家父母干部级别高的,如今又有比谁家钱多,房子大,条件好的。于是,就必然在下一代中养成一种依靠父母、贪图享受、不劳而获的坏习惯,最后成为没有出息的一代。这种结果,无疑都不是做家长的所希望的,而究其根源,也是在做父母爱炫耀这一点上。 有的人认为致富而不炫耀是一种两面派,因此“韬光养晦”是一种两面派的哲学。持有这种想法的人实在离开“圣人”差得太远了。《道德经》说过“光而不耀”这明明是一面派,怎么能理解为两面派。在人间社会里,有权有势,有地位,有方向,乃至有钱,既然“有”,那必然自身就会有“光”,《道德经》并没有要我们掩饰这个“光”,不使其有“光”,问题是如何对待这个“光”,处理这个“光';,也就是说“光”照人间是个客观事实,焦点才于不使光“耀”人眼目,误人误己,坏了最高的学道的目标。因此,这是一面派的哲学、至人的崇高哲学。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。只有那些明明没有“光”却要拚命炫耀,或者只有小‘光”而要炫耀为大“光”的人,那才是不折不扣的两面派。因为那是主观和客观是相分裂的,对人和对已是两面的。   

那么,怎样才能做到“光而不耀”呢?
我以为除了要正确对待自己的权势地位、才学、财富以外,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为社会、为他人多做好事、善事,更不要去榨取、剥夺和残害别人。有权的人多想着为国为民使用权力,有势的人不利用手中之势为自己家庭谋取私利,有才学的人一心为社会的发展和民族的进步做出贡献,有钱的人在个人致富的同时,多为还处于贫穷阶段的地区和人民谋利益,多为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增加基金,多为鳏寡孤独、残疾人谋取福利,多在庙里烧香祈愿做些功德,这些都能使自己更加充实,“光而不耀”,有助于自己事业的成功、品格的高尚、家庭的平安、子女的成长和晚年的充实幸福。   

《道德经》第七十章里说得好,“知我者希,则我贵矣。是以圣人,被褐怀玉”。我希望天下有玉的人越来越多,“被褐怀玉”的人也越来越多。   

来源:《上海道教》 1994年第2期; <道教月刊 2009 一月期>

Wednesday, June 10, 2009

Let's Connect Youth@ Taoism




Registration:. You can either register via email or call 6295 6112 / 6295 6113 for reservation of seats.
Email the following details to info@taoism.org.sg with subject "TM Youth Orientation" * Your full name * Your email address * Your contact number (It is very important that you provide a contactable number) * Indicate your membership (e.g. activity members or public)


Monday, June 8, 2009

道教一代宗师 - 陈莲笙大师介绍

道教一代宗师 - 陈莲笙大师介绍

陈莲笙大师(1917 – 2008)


陈莲笙,上海市人,生于公元1917年10月25日(农历丁巳年九月初十),逝于2008年10月29日23时42分(农历戊子年十月初二日子时)。生前为中国道教协会原副会长、中国道教协会顾问、上海市道教协会原会长、上海市道教协会名誉会长、上海城隍庙住持、上海市第七届政协委员,第八、九届政协常委,是知名的道教正一派大师。

陈莲笙道长,是上海市人,原名吴良叙,法名鼎昌,生于1917年10月25日。自幼成长在世代信奉道教的家庭,深受道教文化的薰陶。

  5岁时,出嗣于姨父陈荣庆为子。陈荣庆乃当时上海道教正一派著名法师,为俗家正一道士(按:陈荣庆于少年时曾出家火神庙既济道院,师李祥和。清末任火神庙住持。辛亥革命前夕,礼上海保安司徒庙住持张成照为度师,始为俗家正一道士)。陈莲笙自小便生长在这一世代信奉道教的家庭,自然深受薰陶。虔诚奉道。1927年。12岁时皈依朱星垣门下,为俗家弟子。陈莲笙聪慧好学,少年时代便诵习了大量道教经书。

1933年求道于著名法师张村甫门下,礼为度师,专习正一斋醮科仪。当他才17岁时,便已成为上海道教界的知名法师。1935年,江西龙虎山第六十三代天师张恩溥颁授“万法宗坛和都功篆”。1940年。陈莲笙被上海保安司徒庙聘为“高功”。由于他熟谙道教斋醮科仪,对道乐之吹、念,弹、唱均称出色,1947年张恩溥特邀担任在“上海大世界”主办的第二次大型“罗天大醮”的法师。

1947年上海市道教会成立,下设五个区组织,陈莲笙任道教会理事和沪中区主任。新中国成立后,于凹引年间,陈莲生与虹庙住持张源锟。大镜关帝庙住持李锡庚等发起筹备成立道教组织,其事末果。以后遂以全部精力研读道书和搜集。整理道教斋醮音乐。1956年。上海市道协筹委余成立,陈莲笙被推选为秘书长。他一方面致力于道教教务工作,一方面搜集"整理上海迪教史料,工作很有成绩。

1966年,“文化大革命”爆发,道教界受冲击,陈莲笙转业到南市区立新电器厂参加劳动生产。1981年,上海市人民政府切实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。市道协筹委会恢复工作,陈道长又欣然担任秘书长,担负起维护道教界合法权益.协助政府落实宗教政策的繁重工作。1985年,上海市道教协会正式成立,他当选为副会长兼秘书又。几年来,经他努力呼吁、奔走,上海市道教界相继收回并开放了6座宫观,使信徒有了宗教活动场所。他有鉴于现在的青年道士在文化素质、道德修养等方面水平都较低,认为应培养新型的,拥护党的领导、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有文化,有较多道教知识的青年道士。

1986年,上海道协创办了“上海道学班”,陈道长兼任教务主任并亲自组织教学。首届学员三年给业,已充实到市道协及本市宫观为职业道士,陈道长还十分重视对道教文化的研究与弘扬。他定期举办道教知识讲座,邀请对道教文化有博识的学者、居士、道长讲学,通知信众前来听讲,提高信众的道教知识水平。他创办了“道教文化研究室”,组织研究工作。

从80年代初开始,他使与上海音乐学院密切合作,对道教斋醮仪式及音乐进行采集、录像、录音工作,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好的影响。在陈道长的倡导下,《上海道教》杂志创刊,为季刊,是一份学术性较强的道教刊物,国内外不少道教学研究者为其撰稿。陈道长还大力支持并参加编印了《道藏精华录》及《藏外道书》。陈道长信奉道教并从事教务工作几十年如一日,以其赤忱的爱国之心和虔诚的爱教之情,学道弘道不倦,在道教界享有较高的声誉。他是中国道协第一、二、三、四届理事、上海宗教学会理事和上海市政办委员。

1990年,当选为上海市道协会长,1992年8月在中国道协第五届代表会议上当选为副会长。1998年自愿退居为道教顾问,2000年底升座为上海城隍庙主持。

陈莲笙道长同时也是 新加坡道教协会客座宗教顾问,新加坡道教学院- 道神学与文化中心客座名誉顾问。

陈莲笙道长文献著作:

1) 《太岁神传略》 作者:陈莲笙,黎显华,张继禹 宗教文化出版社 

2) 《上海道教音乐集成·第一卷》 作者:陈莲笙主编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

3) 《道风集:道教的发展和道士的修养(增订本)》上海辞书出版社


  陈莲笙道长,因近年长期患病,经医务人员多方精心治疗,终因病情恶化,医治无效,于2008年10月29日23时42分在上海瑞金医院病逝,享年92岁。

  陈莲笙道长是中国道教界德高望重的正一派一代宗师,也是上海宗教界爱国爱教的楷模。他始终道心坚定,保持纯正道风,为了中国和上海道教事业孜孜不倦做了大量工作。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他协助政府宣传贯彻宗教政策,团结道教界人士,关心社会慈善公益事业,积极推动道教文化发展,为上海道教界与海外道教界的友好往来和交流作出了贡献。
特此鸣谢上海道教协会, 资料取自《上海道教》